一、根据《消防法》第28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二、条文解析及其由此产生的危害(一)关于消防设施、器材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消防设施、器材的义务,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等行为。这些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火灾和实施灭火救援的重要设备,一旦损坏或停用,将严重影响火灾时的灭火救援功能发挥,甚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事故。诸如下列消防设施、器材: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歌舞娱乐休闲体育场所、商场市场、旅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都应对应当设置、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它是及早发现火情,及早报警提醒人员进行初起、初期火灾扑救和及时疏散逃生,是为火灾初始阶段控制火情和消灭火灾和人员逃生起到至关重要措施之一。因此,自动报警完好、功能有效是基本保证。 2 ‌消火栓:室内墙壁消火栓是灭火救援的重要设施,特别是现代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市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场所都设置室内消火栓,其主要功能:

一是控制火势、消灭火灾;二是通过消火栓喷射水来降低火场温度减少由于火灾火焰的烧蚀损害建筑。

任何建筑内部发生火灾都是依靠室内墙壁消火栓来灭火和降温,因此,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损坏消火栓设备、停用消防设施。这些行为将阻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消防灭火实效。

另外,根据《消防法》成年人有扑救火灾义务,当火灾发生时就近成年人义务实施灭火。而消火栓如果被埋压、圈占、遮挡势必影响实施灭火人员的操作行动,妨碍灭火行动进行。

3灭火器: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控制火情蔓延、扩大的最直接、最得力有效工具,它轻便携带便于迅速开展灭火行动。所谓小火控不好,大灾免不了尤其显露出消防器材在火灾燃烧过程不同阶段和时段中的作用。 4防火门:将一定空间或区域划归为重点区域,而进出人员的门是防火门。如:封闭楼梯间的门就是防火门。它是阻止火灾火焰、热气和烟雾向楼梯间内扩散和蔓延,从而保护楼梯间内空气清洁,为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创造良好环境。而楼梯间的门就是防火门。可是,现在国内部分高层住宅楼梯间的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或防火门体损坏变形,不能保持经常性自动关闭状态。由此造成火灾时烟雾进入楼梯间,从而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逃生。

另外部分封闭楼梯间被私人物品占用堵塞,妨碍人员通行,由此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惨痛事故教训深刻。  (二)防火间距:‌防火间距的首要目的是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之间蔓延,确保相邻建筑物在热辐射、热对流和飞火等因素的作用下不会轻易起火燃烧。防止“火烧连营”形式火灾的出现。防火间距尤其显得重要。如可燃物占用防火间距成为火灾蔓延、扩大的导火索。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护的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火灾情况下紧急疏散人员逃生功能,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疏散通道比喻是水管,安全出口比喻闸门,规定中明确禁止占用、堵塞、封闭这些通道和出口。这些通道和出口的畅通,是确保人员及时疏散逃生基本保证。

(四)消防车通道是专门为火灾情况下消防通行的专用车道,近些年来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住宅小区的停车难问题普遍存在。随意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和延误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的时间,增大了火灾造成损失和增加了人员伤亡数量。(五)、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情况下需要逃生的人员众多,单位时间内需要卸载人员数量较大,因此,这类场所火灾情况下的门窗成为非常进出口,紧急疏散人员和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实施灭火和救援行动,因此,规定中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妨碍人员紧急逃生和消防人员进入的障碍物,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提高消防灭火的效率。三、关于违反《消防法》第28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行政处罚责任 1处罚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违法行为,根据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具体处罚措施的适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调整。 2违法行为分类: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通常将消防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违法行为都有明确的界定,以便执法人员能够准确判断违法行为的性质。 3裁量标准: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每个处罚措施的适用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标准包括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裁量依据。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二)刑事处罚责任此种消防违法涉嫌犯罪罪名主要有: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即:凡由于违反《消防法》28条规定,发生火灾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并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对于因火灾造成损失,与火灾有关厉害关系的当事人,按照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