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夫不让探视孩子,女方可先尝试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据《民法典》规定,保障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若男方阻挠且探望权已有判决,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执行对象非子女本身。
一、
前夫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1.面对前夫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女方首先应尝试与男方进行理性沟通,就子女的探望问题再次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无果,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探望权问题作出判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4.若男方阻挠探望,且该探望权已由生效裁判载明,女方可依据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阻挠探望的一方,而非子女本身。
二、
前夫阻挠探视可申请强制执行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前夫阻挠探望孩子时,享有探视权的一方确实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法院在受理此类申请后,通常会采取措施确保探视权的实现,如派遣执行人员陪同探视,并对阻挠方进行说服教育。强制执行的对象仅限于阻挠探视的一方,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或探视行为进行强制。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个人或组织,法院可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以维护探视权的正常行使。
三、
离婚后如何依法行使探视权?
离婚后依法行使探视权,首先需明确探视权的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应由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如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行使探视权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利益,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
2.若遇到阻挠探视的情况,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与对方协商、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