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住院期间病人摔倒,医院不一定要承担责任。若因医院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无警示或设施隐患未及时修复,导致病人摔倒,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
住院期间病人摔倒医院承担责任吗
住院期间,如果病人摔倒,医院并非一定要承担责任。
1.医院有责任确保院内环境的安全,包括地面的干燥、防滑措施等。
2.若病人摔倒是因为医院未能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识,或医院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修复,那么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病人摔倒的情况下,医院若存在过错,则需对病人因此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
病人在医院摔倒如何赔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如果病人在医院摔倒,且医院被认定为有责任方,那么病人有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1.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因摔倒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如果摔倒造成了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不幸导致死亡,则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将依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三、
哪些情况下医院不担责任
医院在以下情况下通常不承担病人摔倒的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如果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如拒绝使用辅助器具、不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等,导致摔倒事故发生,医院一般不承担责任。
2.紧急情况下的合理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即使患者在此过程中摔倒,医院也不承担责任。
3.医疗水平限制:如果摔倒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所导致的,医院同样不承担责任。这体现了对医疗行为合理性和医学科学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