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是可以撤销的。若声明是在胁迫、欺诈下作出,或基于重大误解,均可申请撤销。但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时间限制,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一、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可以撤销吗
面对“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可以撤销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需满足特定的法定情形。
1.如果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是在受胁迫、欺诈等外部压力下作出的,或者因继承人自身存在认识错误,基于重大误解而作出的,这样的声明书是可以被撤销的。
2.还有其他法定情形也可能导致放弃声明的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将消灭。
二、
遗产继承转继承的时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遗产继承转继承的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一时效为六十日。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一时效的设定,旨在确保遗产分配的及时性和确定性,避免因继承人长期未表态而导致的遗产处理困难。
三、
继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对于“继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的问题,关键在于继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1.如果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即继女在继父母的抚养下成长,或继父母在继女的赡养下生活,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女就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2.一旦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便具有了与自然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继承权。反之,如果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女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