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的区别在于土地承包权基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享有,是内部特殊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物权,具排他性,保障权益不受侵犯。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在权利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
1.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的一部分,它基于成员身份而享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特殊权利。
2.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范畴,具有排他性,即同一土地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排他性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
土地承包两种权利性质对比
文庄律师网提醒,从性质上看:
1.土地承包权更多地体现了成员权的特点,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象征,与成员资格紧密相连。
2.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更多地体现了物权的特点,具有直接支配性、排他性和追及性。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承包的土地,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
三、
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内容区别
1.在权利内容方面:
(1)土地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和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这些权利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基本权利。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则更为丰富,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仅可以占有和使用其承包的土地,还可以从中获得经济收益。
2.两者在权利放弃的标准和继承方面也存在差异。
(1)土地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而承包经营权的放弃则需要提前半年书面通知村委会。
(2)在继承方面,承包权基于成员身份而自动继承,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性质不同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