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仲裁传票公司拒收,劳动仲裁委员会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后公司未出席相关程序,将视为放弃辩护权利,仲裁委有权进行缺席裁决。
一、
劳动仲裁传票公司拒收怎么办
面对劳动仲裁传票被公司拒收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这意味着,即便公司拒绝接收传票,仲裁委仍会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公告送达后,若公司未能按时出席相关程序,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了辩护权利,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因此,对于公司拒收传票的行为,劳动仲裁机构有明确的应对措施,以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
公司拒收劳动仲裁传票后果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拒收劳动仲裁传票将直接导致其放弃在仲裁过程中的辩护权利。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即公司)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这意味着,即使公司未能在仲裁过程中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仲裁庭仍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决。
因此,公司拒收传票的行为可能会对其在仲裁案件中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
劳动仲裁的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的立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仲裁申请必须针对具体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
3.申请人需要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便仲裁庭能够明确争议焦点并进行裁决;
4.申请事项必须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即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劳动仲裁机构才会受理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