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严实实的防盗窗,虽然可以挡住盗贼,当火灾发生时则恰好档住了自己逃生路。长兴县消防大队在近期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中,通过检查发现不少社区居民房、家庭作坊式企业、宾馆、商户等都费尽心思在窗户外加筑了防盗窗、防盗网,部分建筑看上去就像一个“鸟笼”,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无奈,防盗与防火相冲突  “火灾发生时,很多人会跳楼,大家知道为什么吗?”,10月20日,长兴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来到了浙水阳光社区,给这里的居民上了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重点就是防盗窗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参加听课的居民们都茫然地摇起了头,有人不禁问道“为什么不从大门往外逃呢?”消防人员介绍,一般居民家里装的都是铁质防盗门,一旦发生火灾后,铁质的防盗门吸热后迅速膨胀,因此火灾发生3分钟后铁质门就永远打不开了,这时唯一的逃生之路就是窗户,可惜的是,很多居民都在窗户上装了全封闭的防盗窗或防盗网,想逃也逃不出,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也无法及时开展救援,这也是家庭亡人火灾的主要原因。

对于公安部门来说,设置防盗窗可以起到很好的防盗作用,是家庭防盗的首选。但是对于消防部门来说,无论是通道还是门窗,最好都要通,不能有任何障碍物。所以防盗跟防火的冲突,一直是困扰消防部门的一个难点,尤其在居民小区,这种矛盾更加显现。

消防人员还告诉笔者,“从目前情况看,要求居民住宅拆除防盗窗达到防火安全要求还不太现实,只能通过进社会宣传、火灾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大家意识到防盗窗存在的潜在危险,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但对于公众聚集场所设置的防盗窗,那是绝对不允许的,消防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强制拆除”。  强拆,不让“防盗窗”成“夺命网”  10月20日,手拿绝缘剪的消防队员来到长兴7蓝九九酒店、洪塘网吧两家公众聚集场所,对该两家场所窗户设置的防盗窗进行强制拆除。  在近期开展的消防监督检查中,消防检查人员发现该两家场所在窗户外设置了防盗窗和防盗网。针对此类现象,《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明确作出规定,场所不得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等障碍物,浙江省公安厅出台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也作出明确规定,将其列入八条严管内容之一,违者将给予罚款的同时还要进行强制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该两家场所负责人提出了质疑,“在这儿经营许多年了,还没发生过东西丢失的情况,现在为了消防安全要把防盗窗拆除,财物安全谁来保障?”消防人员遂耐心作出解释,“拆除防盗窗是为了前来消费人员的消防安全考虑,至于防盗问题,场所可聘请保安,安装监控制备、警报器等技术手段,安全应该没有问题”。

同时在拆除过程中,消防人员还例举了“4.25”北京大兴区旧宫镇火灾事故,就是由于起火建筑窗户装有防盗网,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异常困难,最终造成了17人死亡,24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听到事故教训后,该两家场所业主恍然大悟,跟“贼偷三次不穷”相比,他们最怕的还是“火烧一把精光”。  长兴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表示,此次强拆防盗窗只是开展此次工作的前奏,在接下来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中,将以整治场所私设防盗窗为重点,适度也在居民小区开展相关拆除工作,切实让火灾逃生的通道“畅”起来。

当发生火灾时,窗户是逃生自救的必要通道,也是消防队员利用云梯车开展内攻救人的主要通道之一。假设一个场所或居民楼突然发生火灾,楼道被大火封住,那么住在低层的居民可以跳窗或攀爬逃生,而住在高层的居民也可以站在窗口等待消防队员救援。窗口被防盗网封住后,居民逃生和消防队员营救都成问题。

当灭火时,如果被防盗网阻隔,不仅消防员难以进入火场,就连水枪也无法瞄准起火点。而要救出被困火场人员,消防员必须对防盗网实施切割或剪断,这无疑会消耗一定的时间,根据实战经验,这个时间至少需要3分钟。

“正确的做法是,装防盗窗时预留一扇小门,火灾时能否逃生就全靠它了。”这扇小门平时锁着,钥匙藏在附近隐蔽的地方,当火灾、地震等意外情况发生时,可以迅速打开小门逃生。

“防盗窗的‘逃生门’可容纳一人进出,一般设在防盗网的底部。”对于3层以上的居民建筑,一旦半夜1层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楼梯被烟火封死,2楼以上根本无法通过楼梯逃生,因此防盗网的“逃生门”将成为重要的通道。

消防部门提醒人们,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有关消防规定,卸下防盗窗或对防盗窗进行改装,不要让防盗窗阻挡了逃生路,全力确保自身及他人的逃生路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