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院管辖的案件。中级法院一审案件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一、
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的案件有哪些
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的案件主要包括:
1.重大涉外案件,这类案件由于涉及外国因素,其审理需要特殊的法律知识和国际视野;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需要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慎审理;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或政策导向。
二、
哪些案件只能中级法院一审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除了上述提到的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外,还有部分案件只能由中级法院进行一审。
1.这些案件包括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这些案件之所以只能由中级法院一审,是因为它们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或政策性,需要中级法院的专业团队进行审理。
三、
中级法院一审案件法律规定
中级法院一审案件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范围,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范围,如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