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宅基地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需经村委会同意,转让人与受让人须为同村集体成员,转让人不再申请新宅基地并提供住房保障证据,受让人无宅基地,且宅基地使用权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一、
宅基地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宅基地房子过户需遵循一系列特定手续,以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1.必须经得本村委会的同意,这是宅基地转让的前置条件。
2.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同为该村集体成员,即双方需具备同村户籍。
3.若转让人存在“一户多宅或多房”情况,且已明确表示不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并能提供已有住房保障的证据,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则具备转让资格。受让人需无宅基地,以满足转让的合理性。
4.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单独转让,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这是保护土地资源和维护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要原则。
二、
宅基地转让协议如何撰写
文庄律师网提醒,撰写宅基地转让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包括转让方(甲方)与受让方(乙方)的姓名或名称。
1.协议内容需详细载明宅基地的坐落位置、面积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有清晰了解。关于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期限,应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权益。
2.协议还需明确房产归属,即宅基地上房屋的建造、产权归属及后续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相关事宜。
3.违约责任条款同样不可或缺,以约束双方行为,确保协议履行。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4.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建议一式多份,以便双方各自保存。
三、
宅基地过户法律规定有哪些
宅基地过户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土地管理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均需遵循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意味着,宅基地过户不仅需满足民事法律的基本要求,还需符合国家对土地管理的特定规定。
2.《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要求,以确保土地权利的清晰明确和有效保护。
这些法律规定为宅基地过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