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四川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三万元以上,主体为公司、企业等工作人员。本文详细解读了立案、量刑及主体认定标准。赶快来阅读了解一下吧!
一、
四川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那么该行为应被视为达到立案追诉的标准。
二、
确定职务侵占罪主体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
(1)这些工作人员可能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等,他们具有特定的职务或从事一定的工作,能够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
(2)这里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不仅包括非国有单位,也包括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因此,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同样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2.在司法实务中,对于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如果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也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3.对于仅提供劳务而未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由于其不属于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此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综上所述,四川省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司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从业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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