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前按揭购房,原则上归购买方,但若婚后共同还贷,未登记方应获补偿。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未付清房贷为产权人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除非源自个人婚前财产,均视为夫妻共有。
一、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在面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的问题时,通常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1.如果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原则上应归购买方所有。
2.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那么在分割时,应将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未登记为房屋产权人的另一方。
3.婚后房屋上涨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在具体操作中,如果离婚时尚有房贷未付清,这部分债务应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1)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如果一方能够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5.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在房屋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后结束,而购房方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则继续存在。
因此,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并不受借款合同的影响。
二、
婚前按揭房分割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婚前按揭房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由该方个人出资购买,那么在离婚时应归该方所有。
2.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贷的偿还,那么在分割时需要考虑这部分共同还贷的价值。
三、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归谁所有
在离婚时,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主要取决于房屋的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
1.如果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
2.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贷的偿还,那么在分割时需要考虑这部分共同还贷的价值,并将共同还贷的一半补偿给未登记为房屋产权人的另一方。
3.如果离婚时尚有房贷未付清,这部分债务应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在分割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房屋的实际价值和市场价值等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的公平合理。